各单位:
《关于梅苑餐厅一层风味一窗口后厨发生火灾的处理决定》(见附件),经总务部质量监控与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5月11日研究同意,现在总务部内予以通告,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本次火灾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全面开展全员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坚决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全面排查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安全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各单位近期做好如下工作:
1、在本单位传达总务部《关于梅苑餐厅一层风味一窗口后厨发生火灾的处理决定》,做好警示教育。
2、各单位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细则,于2017年5月26日前报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告
附件:
总务部关于梅苑餐厅一层风味一窗口后厨发生火灾的处理决定.docx
总务部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