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重新申报安全员的通知》中矿大保字〔2017〕5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以《关于重新确定我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通知》中矿大保字〔2017〕4号文件为准,重新申报本单位安全员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员。申报表格见附件1、附件2,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单见附件3.
为做好总务部日常安全工作,七个中心(室),每个中心(室)确定一名安全联络员,负责中心(室)的安全联络工作。七个中心(室)下属的部门,按照自身工作情况,设置一名安全员,完成总务部下达给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 20日前将申报表及安全联络员、部门安全员的名单盖章后交至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zhljgzhx@126.com。
附件1:安全联络员申报表.doc
附件2:消防重点部位安全员申报表.doc
附件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单.doc
质量监管中心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