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各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校医院:
按照学校规定,2017年教职工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仍按“中矿大后勤字[2004]6号”文件执行,每人每年可享受4个月的清凉饮料费(6月1日至9月30日),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100元/人·月,其它人员80元/人·月。
根据学校有关人员经费发放要求,请各单位自行将本通知申报的内容填表(不需上人员经费系统申报),并于6月16日之前,将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的报表(包括电子文档和一式两份的纸质表格)交总务部汇总,再经人事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注:其中项目编号,自筹人员出本单位经费,其他在编人员出学校经费00001。
纸质表格报送地点:桃苑餐厅四层总务部418计划财务办公室
联系人:王翠平
联系电话:83590325(为方便大家,各单位可在6月7-9日将纸质表格报送对外合作与发展处行健楼A306李政勇老师处。)
电子表格发送邮箱:305836848@qq.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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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凉饮料费发放表.xlsx
总务部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