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解决部分在编在职教职工子女就读附小接送困难,学校决定拿出58套(间)公租房租住给接送子女上学困难的教职工,现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1.按照2015年3月30日《关于子女就读我校附属小学接送困难租住公租房办法》规定提交申请;
2.子女就读年级按2017年9月份我校附属小学学籍为准;
3.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6日。
二、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教职工,确保不遗漏。
三、由在编在职教职工本人填写《因校外居住子女就读附小接送困难租住公租房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由各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汇总,务必于7月7日17:00前将申请表交到南湖校区桃园餐厅四层总务部办公楼401室。电话:83884976、83590320。不受理教职工个人申请。
四、7月8日公示申请人情况及房源,7月9日选房。
五、《因校外居住子女就读附小接送困难租住公租房申请表》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总务部公寓与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