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矿业大学总务部委员会文件
总务委〔2017〕 18号

关于印发《总务部管理机关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总务部管理机关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发放办法》经2017年11月7日总务部干部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经11月20日总务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总务部管理机关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发放办法(试行)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总务部委员会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
总务部管理机关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发放办法(试行)
为适应总务部发展,对外吸引人才对内激发员工积极性,根据《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4号)及学校《关于规范我校非事业编制用工工作的意见》(中矿大人字[2007])文件精神,结合总务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适用于总务部管理机关劳务派遣人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强化激励机制,适当向技术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三、薪酬构成
总务部管理机关劳务派遣人员薪酬体系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学历补贴、工龄补贴、绩效奖励”五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参照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随地方政策变动而自然增长。
2、岗位工资:按照员工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不同,分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一般行政事务岗位。管理岗位设置7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8个等级,一般行政事务岗位设置6个等级,详见表1。
岗级原则上实行逐级晋升,聘期(两年)考核合格且符合高一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可由本人提出晋聘申请,所属部门同意后,经总务部干部人事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党政联席会审批确定。
3、学历补贴:专科学历人员补贴标准为200元/月、本科学历人员补贴标准为300元/月、研究生学历人员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4、工龄补贴:以员工入本单位工作时间开始计算工龄,按照20元/年的标准逐年递增,10年及以上工龄为200元。
5、绩效奖励:本科及以上学历入职两年以上或聘在班组长及以上岗位人员享受绩效奖励。党政联席会根据总务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经济效益情况,研究确定发放办法及标准。
四、相关规定
1、加班费发放办法参照总务部加班文件执行。
2、病假、事假、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委托徐州市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缴纳,缴纳标准按徐州市社会保险政策执行和调整。
4、新入职员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表1:岗位工资对应表
岗位类别 | 岗级 | 金额 | 管理岗位(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 | 专业技术岗(聘任在技术岗位工作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证书) | 一般行政事务岗 |
中层管理及核心技术人员 | 4~2 | 5000 | 主任 | | |
4~1 | 4000 | 主任工程师/高级技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国家一级职业资格) | |
3~2 | 3000 | 副主任 | |
3~1 | 2000 | 副主任工程师/技师(具有中级职称或国家二级职业资格) | |
班组长及骨干人员 | 2~3 | 1200 | 班组长 | 业务骨干 |
2~2 | 1100 | 技术骨干(具有中级职称或国家二级职业资格) |
2~1 | 1000 |
基层 | 1~3 | 800 | | 技术员(具有初级职称或国家三级职业资格) | 一般办事员 |
1~2 | 700 | |
1~1 | 600 | | |
五、本方案自2017年 12 月1日起实施
中国矿业大学总务部综合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