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总务部服务实体用工管理工作,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临时岗位用工情况审查及到期考核续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总务部服务实体的临时岗位用工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合同(协议)终止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人员进行续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用工情况审查范围: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内部协议用工人员。
续聘范围: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合同(协议)到期的用工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30日。
三、工作程序
1、各单位对用工情况进行自查,据实填写《总务部临时岗位用工情况表》(附表1)。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交退休证复印件、外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清单(本市人员可凭身份证到徐州社保中心打印)。
2、各单位了解临时岗位用工人员是否有心脑血管疾病史并据实填入附表1。
3、各单位对合同(协议)终止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临时岗位用工人员组织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并填入附表1。
4、对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组织续聘。各单位至党政事务办公室领取劳务派遣人员空白合同组织续签并填写《总务部劳务派遣人员续聘汇总表》(附表2)(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协议到期的内部协议及非全日制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续签,请注意合同(协议)必须本人签字有效。
5、各单位自查临时岗位用工考勤表是否填写规范、工时标准与用工类型是否相符、有无本人签字确认及是否按月交单位专人保管。
6、党政事务办公室协同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续聘手续,检查用工资料,汇总分析并做用工风险评估。
四、相关要求
1、2017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将《总务部临时岗位用工情况表》(附表1)、《总务部劳务派遣人员续聘汇总表》(附表2)电子版发送至rlzy@cumt.edu.cn,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到党政事务办公室。
2、2017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一式两份)交至党政事务办公室。
3、2017年12月1日后,党政事务办公室走访各实体单位检查用工资料。
总务部党政事务办公室
2017.11.22
附表1--总务部临时岗位用工情况表.xls
附表2--总务部劳务派遣人员续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