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层干部和职工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学校《关于做好我校中层干部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总务部工作实际,为公正、客观、全面评价总务部中层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职工在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经总务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总务部中层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总务部中层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大集体编制人员和总务部人事代理职工。
二、考核内容
1.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根据《总务部服务实体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总务部服务实体薪酬体系改革方案》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对照绩效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2.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对照岗位职责,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即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综合素质和在班子建设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3.职工考核内容
对照岗位职责,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针对不同岗位类型人员的能和绩应有不同的侧重点。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2017年度的考核工作,总务部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务部中层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职工的考核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刘建光 张向东
副组长:李洪涛 张 洪 杨素明
成 员:杨爱东 李 静 乔艳茹 赵 清
考核工作由总务部综合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相应成立由中心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为组长、职工代表和工会小组长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考核及评优。
四、考核程序
(一) 服务实体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考核程序
1.总结年度工作: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分别根据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及其完成情况,系统总结年度工作,认真撰写述职报告,中层干部还需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2.述职: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饮食、物业召开班组长以上职工大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中层干部分别在大会上述职,其中班子述职报告应结合班子任期目标、本年度工作情况、下一年度工作思路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
3.综合测评:班子综合测评包括群众测评、领导评价、纪委评价,权重分别为60%、30%、10%;中层干部综合测评包括群众测评、领导评价、干部互评、纪委评价,权重分别为50%、30%、15%、5%。测评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各职能部门、场馆中心和商业网点中层干部考核程序
1.总结年度工作:各中层干部根据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及其完成情况,系统总结年度工作,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同时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2.述职:各职能部门、场馆中心和商业网点不进行班子述职测评,召开上述单位全体职工大会,各中层干部分别在大会上述职。
3.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包括群众测评、领导评价、干部互评、纪委评价,权重分别为50%、30%、15%、5%。测评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党支部书记考核程序
1.总结年度工作:各党支部书记根据年度基层党支部工作任务及其完成情况,重点围绕党支部建设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支部创新计划实施情况、主题教育和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特色工作以及本人作用发挥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撰写述职报告。
2.述职:总务部党委组织召开由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党支部全体委员、党员代表大会,各党支部书记分别在大会上述职。
3.综合测评:各党支部书记综合测评包括群众测评、党委评价、党支部书记互评,权重分别为50%、30%、20%。测评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职工年度考核程序:
职工的考核程序是:自我测评、群众测评、所在单位考核、总务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考核办法和岗位职责认真组织考核。
个体承包经营、停薪留职人员由关系所在单位负责考核,并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五、考核结果与评优
1.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人数的15%。具体优秀指标分配见附表。
2.学校事业编制职工《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及考核结果报校人事处,作为学校年度职工考核的依据,并存入本人档案;大集体编制人员和总务部人事代理职工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3.实体单位考核结果与职工绩效挂钩并作为聘岗依据,考核合格以上的职工参与年终效益分配:
年度考核成绩在80分上(含80分)的,按所聘岗位的岗位绩效系数挂钩效益分配。
年度考核成绩在80-60分之间(含60分)的,所聘岗位的岗位绩效系数下浮0.05~0.3挂钩效益分配。
考核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参加效益分配;学校事业编制管理人员职工考核不合格按照人事处相关文件执行。
4.对总务部考核优秀的中层干部、职工,给予500元奖励。
5.个体承包经营、停薪留职人员完成上交任务,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六、考核时间安排
1. 2018年1月3日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有关考核工作。
2. 1月5日前各单位组织职工考核,并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交到综合办公室。
3. 1月5-9日召开各单位民主测评会,进行中层班子、中层干部和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述职及民主测评,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将时间地点报综合办公室。
4. 1月10日前总务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单位考核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人事处。
附件1:各党支部职工评优指标分配表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附件3:2017年度总务部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和明细表
总务部党委
2018年1月2日
附件1:
各党支部职工评优指标分配表 党支部名称 | 职工总数(人) | 优秀指标(人) | 第一党支部 | 7 | 1 | 第二党支部 | 54 | 8 | 第三党支部 | 7 | 1 | 第四党支部 | 34 | 5 | 第五党支部 | 36 | 5 | 第六党支部 | 35 | 5 | 合 计 | 173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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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职工总数中不含部领导、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考核优秀指标不包括在分配的优秀指标数内。
附件2:教职工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3: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