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总务部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

来源:总务部 时间:2018-03-28 作者: 点击:

总务部党委中心组学习是总务部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总务部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总务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的组织保证。

 根据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若干意见》(中矿委〔2016〕18号)和《关于印发<校党委及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矿委〔2017〕15号)文件精神,结合总务部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总务部党委中心组学习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员构成

总务部党委中心组成员由总务部党委委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政事务主管、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组成。总务部党委书记任组长,是总务部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主持集中学习,审定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指导、检查、讲评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副书记任副组长,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相关组织工作;党建组织员任学习秘书,负责学习内容的草拟、学习资料的准备、会议通知、学习考勤和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

二、学习时间

总务部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三的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习内容

总务部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校党委每年印发的《中国矿业大学年度两级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校党委宣传部每月编制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党支部和教职工学习安排》规定的内容以及总务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安排的内容。

四、学习方式

总务部党委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每次确定一个中心主题,可以采取报告会、读书会、研讨会、辅导讲座、观看音像教育片、参观学习调研等多种形式,“走出去、请进来”,努力做到研讨交流充分、认识体会深刻、问题分析到位、改进建议可行、研究落实有声,确实保证学习实效。个人自学要努力做到个人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总结有心得,做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真心学习的模范。

五、相关要求

1.每位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和加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认真做好自学和按时参加集体学习,通过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决策水平和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2.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组织义务和组织要求,每位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及时补交书面学习体会。每位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体学习次数全年原则上不少于2/3,出勤情况每年年底进行统计和通报。

3.学习秘书须提前准备好学习材料,发放到各成员手中。各成员在自学的基础上,再参加集体学习,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

4.总务部党委中心组学习使用由校党委宣传部统一配发的“专用笔记本”记录,平时个人自学要有自学笔记。

5.总务部党委每月按时向校党委宣传部报送学习情况,将中心组学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中国矿业二级单位宣传思想与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落实总务部处级干部将学习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总务部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邮编:221116

电话:83592333

苏ICP备05007141号

供电维修(24小时): 南湖校区  83592313

文昌校区  83885239

供水维修(24小时): 南湖校区  83592312

文昌校区(首创水务)  83707666

文昌校区家属区水电维修(24小时): 83885000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