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解决部分在编在职教职工子女就读附小接送困难,学校决定拿出63套(间)公租房租住给接送子女上学困难的教职工,现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1、按照2015年3月30日《关于子女就读我校附属小学接送困难租住公租房办法》规定提交申请;
2、子女就读年级按2018年9月份我校附属小学学籍为准。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教职工,确保不遗漏。
2、由在编在职教职工本人填写《因校外居住子女就读附小接送困难租住公租房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由各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汇总,务必于7月16日17:00前将申请表交到南湖校区桃园餐厅四层总务部办公楼401室,不受理教职工个人申请,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7月20日左右公示符合申请条件教职工情况,8月中下旬公示房源并选房(选房时间会提前电话和短信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4、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
5、咨询电话:83884976。
总务部公寓与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点击下载:
因校外居住子女就读附小接送困难租住公租房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