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开展总务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管控
开展总务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于12月2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用电、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对检查和整改的情况做好记录(“两照一表”:安全隐患拍张照片,整改后再拍张照片;安全隐患制作表格),形成检查报告。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遇到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及时上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重点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国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务部重点对学生公寓、食堂、教室、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吊车、塔吊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纠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
四、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发布安全提示,深化安全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五、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12月21日后,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落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总务部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