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总务部服务实体社会用工管理工作,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临时岗位用工情况审查及到期考核续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总务部服务实体的社会用工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合同(协议)终止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人员进行续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社会用工情况审查范围: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内部协议用工人员。
续聘对象:2018年12月31日之前合同(协议)到期的社会用工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30日
三、工作程序
1、各单位对社会用工情况进行自查,据实填写《总务部社会用工情况表》(附表1)。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交退休证复印件、外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外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
2、各单位了解社会用工人员是否有心脑血管疾病史并据实填入附表1。
3、各单位对合同(协议)终止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社会用工人员组织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并填入附表1。
4、对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组织续聘。合同(协议)到期的内部协议及非全日制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续签,请注意合同(协议)必须本人签字有效。
5、各单位自查社会用工考勤表是否填写规范、工时标准与用工类型是否相符、有无本人签字确认及是否按月交单位专人保管。
6、综合办公室检查用工资料,汇总分析并做用工风险评估。
四、相关要求
2018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将《总务部社会用工情况表》(附表1)电子版发送至rlzy@cumt.edu.cn,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到综合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总务部社会用工情况表
总务部综合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点击下载):
总务部社会用工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