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供暖公告

发布者:总务部发布时间:2017-12-06浏览次数:4467

全校各暖气用户:

根据《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和《中国矿业大学供暖管理办法》(中矿大后勤字[2010]7)文件精神,为确保今冬供暖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本期供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暖周期。文昌家属区计划供暖100天,单位及其它用户以天气情况和放假时间而定;暖气费的结算以实际供暖天数为准。

二、有效供暖时间。每天有效供暖时间为17.5个小时(5302300)。为节约能源、确保供暖效果,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将采取分时供暖的措施。

三、供暖温度。在有效供暖时间内的室内温度为16℃,误差为±1℃,即15及以上均属正常;其它时间低温运行。

四、暖气价格。暂按去年暖气费价格收缴暖气费;如市物价局届时出台新的供暖费用标准,再按新标准多退少补。

五、暖气收费办法。为确保广大暖气用户的正常供暖,避免因不能及时足额交纳热电厂蒸汽费而导致停止供热,本期供暖收费仍采取以下办法

1、职工住户暖气费,于201712月和20181月、2月分三次从工资中扣缴。不能在工资中代扣费用的住户暖气费,由总务部发“通知单”催收。逾期不交费的住户,将由水电与节能办公室采取限制购电、购水措施督促暖气费的缴纳,同时按延期缴纳暖气费的天数(从供暖结束之日开始计算)和每天1‰的比例加收滞纳金。

2、职工住户以外的单位用户和其他用户暖气费,应于20171215日前一次交清。热电厂如因我校不能及时、足额交纳供暖蒸汽费而采取停止供热措施,学校将在通知停暖的同时公布欠费单位名单。

六、其他。关于暖气故障报修及停暖等其它相关事项,由水电与节能办公室负责并按《中国矿业大学供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暖气报修电话:南湖校区:83592342;文昌校区: 83885224

特此公告

总务部

201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