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事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者:总务部发布时间:2017-03-03浏览次数:3401

项目事务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校园总体规划并定期修编;

2.负责校园规划委员会会议组织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3.负责校园规划实施中的规划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要求,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等;

4.依据校园总体规划,对各院系或部处提出的建设需求进行规划咨询和规划预审;

5.负责教育部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年初计划、调整计划)的编报工作,协助完成年度基建财务决算工作;

6.牵头负责教育部基本建设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

7.负责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的管理工作;

8.负责工程前期各类咨询报告、方案的委托编制及成果审查工作;

9.负责各类工程合同的签订工作;

10.负责建设项目各项费用拨付审查、按月核对各项目付款数据;

11.负责设计交底之前设计工作的对接、落实,图纸审核、意见反馈、收发、整理、移交工作,负责编标过程中的设计答疑工作;

12.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建设、消防、人防、园林、环保、城管、质监、安监等各项政府行政报批工作,并代为交纳政府部门的各项规定费用;

13.协助办理建设项目竣工后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等政府行政报验工作;

14.负责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中房屋修缮和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的组织申报、迎接教育部评审等工作;

15.负责建设管理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包括迎接教育部规范化检查,对内、外的联系协调、文字资料整理等;

16.负责新建工程的档案管理;

17.协助做好南湖尚苑的收尾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见超:主管

电话:0516-83590313  


薛  峰:职员 

电话:0516-83590313  


蒋林栖:职员  

电话:0516-83592996  


刘紫维:职员

电话:0516-8359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