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后勤协会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苏高后协〔2018〕10号)精神,经总务部干部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就推荐江苏省高校后勤行业先进个人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党支部在总务部范围内推荐管理干部和一线员工各为1名。
二、推荐条件
除具备苏高后协〔2018〕1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自2015年以来,教职工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
2.推荐总务部实体的先进个人需聘任在班组长及以上岗位。
三、推荐程序
1.布置工作。7月17日,总务部党委召开各党支部书记会议,布置推荐工作。
2.上报名单。各党支部召开会议,按照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推荐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将名单上报党政事务办公室。
3.研究确定。8月30日前,总务部召开干部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经总务部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后勤协会。
四、工作要求
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本次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做好文件精神的传达,将能担当、有作为、做贡献的先进个人推荐出来,同时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后勤协会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pdf
中共中国矿业大学总务部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