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我校校外居住职工子女就读附小申请租住公租房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单位汇总、学校审核通过,现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情况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月15日~7月21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可以通过来访或电话、电子邮件反映(地址:文昌校区办公楼3106室,电话:83884976,电子邮件:59997897@qq.com)
总务部
公寓与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根据《关于我校校外居住职工子女就读附小申请租住公租房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单位汇总、学校审核通过,现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情况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月15日~7月21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可以通过来访或电话、电子邮件反映(地址:文昌校区办公楼3106室,电话:83884976,电子邮件:59997897@qq.com)
总务部
公寓与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